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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間醫療保險可以用的,只要失業人員有交納醫療保險的情況下,是可以享受該待遇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是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的。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間醫療保險可以用的。領取失業金期間,不需要交納社保、醫保。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及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能繳納社會保險。即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養老保險不可以繳納。但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根據我國社保法規定,失業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斷就可以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不能繼續繳存養老保險。
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如果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五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審核時間一般是5天。法律快車提醒您,具體可以電話咨詢當地的人社局,法律未明確規定。失業保險金是指社保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未就業時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