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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法妞網友咨詢:
出差返程途中昏倒后死亡,算不算工傷?
陳思文律師解答: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陳思文律師補充: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出差屬于特殊工作,目的是為了完成單位交給的工作任務,出差人員從跨出家門至回到家中,這期間的所有時間實際都是由單位來支配,因此,出差是全程都可以認定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的一種特殊情況。
出差屬于特殊工作,目的是為了完成單位交給的工作任務,出差人員從跨出家門至回到家中,這期間的所有時間實際都是由單位來支配,因此,出差是全程都可以認定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的一種特殊情況。《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第1款第1項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其立法目的是為了預防工傷事故發生,分擔工傷事故風險,保護員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