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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在租借物品的時候會支付押金,如果物品有損,則可能拿不回押金。那么租賃房屋的時候有沒有房東扣除押金問題呢,若有的話,那么一般在哪些情況下房東可以扣除押金?
(資料圖片)
法妞網友咨詢:
房東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扣押押金?
黃穎律師解答:
押金主要用于租賃的時候,對于租賃物的一種保障。一般情況是1個月房租,但具體金額并沒有明文規定,是可以和房東進行協商的。
通常情況下,如果當事人都按照合同約定行使相應的權利義務話,那么在租賃期滿后出租人應當退還承租人租房時交納的押金,但是如果出現法律規定的相應情形,房東也是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如果租戶損壞了房東的房屋及其物品,房東是有權扣下相當于其價值的押金。法律是沒有規定租戶租房一定要交押金的,房東收取押金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是保障房屋與屋內財產的完整。如果租戶損壞了房東的房屋及其物品,房東是有權扣下相當于其價值的押金。具體地來說,如果存在以下情況的,房東有權扣押金:1、租客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退租。2、承租人沒有定期交納租金。3、租客損壞屬于房東所有物品。
黃穎律師補充:
房東有權在退還押金之前有一段合理的審核時間,以查驗其索賠權利,例如住房是否損壞或水電煤氣雜費賬單是否已經支付。如果房東對房客有索賠,他可以動用押金。房東可以使用它支付:損壞租用房產或應做而未做翻新修理或外觀維修;未支付的水電煤氣雜費賬單;房客退房后未支付剩余租期的租金。無論房東是只退還部分押金,或者是全額退還,甚至全部扣留:他都應該通過押金賬單透明地告知這筆錢的使用和償還,必要時也列出房客應付款賬單。因此,押金結算最好通過掛號郵件發出。
房子到期了,也沒有明顯損壞家具,但是房東就是找借口不退押金,尋求第三方調解、監管機構的幫助,可以花點小錢,找律師幫你發個律師函或者向法院起訴。